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科研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更好地发挥科研机构在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专业支撑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现对我校的省级科研平台开展人员优化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优化调整对象
2018年12月31日前依托学校建设立项的省级科研平台。
二、人员优化调整要求
各省级科研平台及二级主管学院,应根据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结合教师的技术水平能力、专业服务面向及合作企业优势,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员梯队,确保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以中青年学术梯队为主、敢于创新的研究队伍。
对因退休、调离等原因不适宜在平台继续从事研究工作,或已不能对平台发展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的人员进行调整。新调整的核心成员(前三)要求近五年切实为平台建设有过实质性贡献(需附证明材料),且在后期的平台建设中发挥核心骨干作用。坚决杜绝只挂名不做事的现象。
三、优化调整流程
优化调整需经科研平台申请、二级主管学院(部门)初审,科技处审核备案,报学校审定。
1. 科研平台自查优化。各省级科研平台自主进行自查优化。
2. 二级主管学院(部门)确定上报。各省级科研平台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结合本单位研究需要确定平台优化调整人员,由平台负责人签字,并经平台所在二级学院或部门领导审核后,上报平台人员优化调整材料。
3. 科技处审核和备案。在平台自主调整优化的基础上,科技处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报学校审定,并根据需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材料报送
需要进行人员优化调整的省级科研平台,请于3月19日前将《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优化调整申请表》和《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优化调整情况信息表》报送至科技处408,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sjzikjc@163.com。
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83996028
附件:
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优化调整申请表
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优化调整情况信息表
科技处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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