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徐州市创新奖”评选办法》(徐委发〔2016〕27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和市“两办”《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徐州市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徐委办〔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徐州市创新奖”项目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2018年度“徐州市创新奖”的参评主体为市党政各部门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市属企业、驻徐部省属有关单位及相关非常设临时机构。
二、立项标准
按照《评选办法》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本部门单位主业主责,在当年组织实施、年内能够完成的创新性工作和举措,对属于常规性工作、一般性意见建议、调研报告,以及项目内容与往年已获奖项目雷同或接近、项目存在权属争议的,不得申报立项。
三、立项程序
1、各单位或部门确定立项项目后,填写《“徐州市创新奖”参评项目立项表》(见附件,可在《中国徐州网》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cnxz.com.cn),填写立项表时,内容简明扼要,突出项目特点,完整体现项目概况。各部门单位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
2、立项项目内容凡涉及到多个部门单位的,申报单位(牵头单位)在立项申报前须与相关单位协商沟通,并注明联合立项单位。联合立项的项目,除牵头单位外,联合单位原则上不得超过5家,被联合单位参与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5个。
3、项目立项表须经分管市领导签字批准,并在表格空白处加盖立项单位(联合立项单位)公章。
四、有关要求
1、各参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结合部门职能和业务特点,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做好2018年度创新奖项目立项工作。对立项备案的项目,各参评单位要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项目推进的序时节点,认真组织实施。
2、市评选工作办公室将依据《评选办法》,对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对批准立项的项目,将在《中国徐州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开,接收社会监督。项目内容凡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其他不宜公开的,立项单位须特别作出书面说明,否则视为可公开内容。
3、项目立项表请使用一张A4纸单面打印(不得附页),小四号宋体字、一式3份,表内元素不得更改变动,于3月15日报科技与校企合作处。电子文档发送至kjcyc@jsjzi.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解恒参 刘辉
联系电话:0516-83996028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17年3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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