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校级科研平台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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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苏建院发〔2023〕130号)文件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我校科研平台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科研平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要求

1.符合《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苏建院发〔2023〕130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科研平台应符合学校整体布局,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明确的研究方向、具体的工作目标和高效的运行机制。同时结合学科建设、专业发展规划,联系相关行业企业。

3.新申报的校级科研平台不得与现有省级科研平台的研究方向、平台负责人、核心成员重复。

4.各二级学院应统筹谋划,择优推荐。每个学院限报一个。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的省级平台所在学院,本次不得申报。

5.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科研平台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且立项的科研平台,学校给予3万元启动经费,并根据任务书对平台进行周期考核。平台成果仅用于本平台考核,不与二级单位考核、科技创新团队考核和其他平台考核重复计算。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本次科研平台申报的组织和推荐工作。于11月14日前将本学院推荐的科研平台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科技处408,同时将申请书(PDF版)和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sjzikjc@163.com。

 

联系人:黄    赵晓倩

联系电话:83996028

 

附件:

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请书

2.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科研平台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111日

  1.校级科研平台申请书.doc

  2. 校级科研平台汇总表与申报数据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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