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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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申报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科技项目可围绕“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围绕绿色低碳建筑、新城建、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韧性城市、城乡建设信息化等城乡建设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自拟题目或方向申报。

标准可围绕“202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也可由申报单位在科研论证充分、示范推广有效的基础上,遵循公益性和通用性原则,自拟名称申报。

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和标准编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单位的业务骨干。

2.同一负责人限报1项科技项目或1项标准。同一负责人参与科技项目、标准未完成合计超过2项的,不得牵头申报。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科技项目或标准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中“挑大梁”

3.鼓励申报单位自愿将有一定应用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申报单位声明以公平、合理、开放、无歧视为基础,免费许可标准实施其专利的,可优先立项。

4.科技项目和标准须在自公布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分别通过验收结题和送审稿审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科技项目申报单位从“江苏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jskj.jscin.gov.cn/jskjcxframeqy/qymh/frameall)注册登录,为课题负责人分配个人账号。课题负责人在“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交后在线打印申报书(一式三份),主要研究人员签字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08室,电子版申报书PDF版)和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sjzikjc@163.com)。

2.标准申报单位从“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管理系统”(http://st.cdmp.tech/)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网络提交成功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主编单位”一栏中加盖公章(所有主编单位均需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408室。

四、其他事项

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7日。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晓倩    

  话:0516-83996028


 

附件:

1.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指南

3.2023年度住建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3524

 

附件1.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2.202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指南.doc

附件3.2023年度住建厅科技项目申报汇总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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