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和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修订计划申报等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科技项目可围绕“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也可围绕绿色低碳建筑、新城建、城市更新、乡村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抗震防灾、城镇污水处理、装配式建筑、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韧性城市、城乡建设信息化等城乡建设领域热点和难点问题,自拟题目或方向申报。
标准可围绕“202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指南”(附件2)申报,也可由申报单位在科研论证充分、示范推广有效的基础上,遵循公益性和通用性原则,自拟名称申报。
科技项目研究经费和标准编制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申报团队人员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是单位的业务骨干。
2.同一负责人限报1项科技项目或1项标准。同一负责人参与科技项目、标准未完成合计超过2项的,不得牵头申报。未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的科技项目或标准负责人,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在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中“挑大梁”。
3.鼓励申报单位自愿将有一定应用基础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技术转化为标准。申报单位声明以公平、合理、开放、无歧视为基础,免费许可标准实施其专利的,可优先立项。
4.科技项目和标准须在自公布立项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分别通过验收结题和送审稿审查。
三、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1.科技项目申报单位从“江苏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公共服务平台”(http://jskj.jscin.gov.cn/jskjcxframeqy/qymh/frameall)注册登录,为课题负责人分配个人账号。课题负责人在“科技项目申报”栏目中按照要求填写申报书,提交后在线打印申报书(一式三份),主要研究人员签字后,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408室,电子版申报书(PDF版)和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科技处邮箱(jsjzikjc@163.com)。
2.标准申报单位从“江苏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管理系统”(http://st.cdmp.tech/)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申请表。网络提交成功后,打印申请表(一式三份),并在“主编单位”一栏中加盖公章(所有主编单位均需盖章)后报送至科技处408室。
四、其他事项
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5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7日。手续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晓倩 黄 勇
电 话:0516-83996028
附件:
1.2023年度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2023年度省工程建设标准申报指南
3.2023年度住建厅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技处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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