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认定2016年度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6-08-30
浏览次数:413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快我校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科研平台建设工作,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的能力,按照徐州市科技局文件精神,根据《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现启动我校2016年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功能定位。

2.重点支持与高新技术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有技术研发合作项目的科研团队。

3.符合工程中心建设五有要求:

有场地:有专门的研发场所,满足研发的需要,独立研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有人员: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

有投入:拥有一定规模(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有稳定的经费投入,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

有装备:有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申报工程中心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200万元。

有研发业务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上年度知识产权申请须1项以上。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团队负责人根据本通知的要求,提供认定证明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送至科技与校企合作处行政楼(行政楼301室)。

2.申报时间:2016923日前。科技与校企合作处将根据申报情况,集中组织专家初审,择优推荐,将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统一报市科技局科技管理与条件处评审。

联系人:周留军

联系电话:83889391

电子邮箱:404109115@qq.com 

 

附件:《徐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请书》.doc

 

      科技与校企合作处

       2016830

 

Copyright© 2020 kjcyc.jsviat.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科技处 苏ICP备11021512号-24 技术支持:信息与网络中心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