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科技和人文社科统计工作暨校2020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校今年的科技工作情况,同时对各二级学院、教学系部以及教职工个人本年度科研业绩进行核算,现决定对校2020年科研成果进行全面统计。具体统计工作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教育部统计的内容和要求
(一)2020年度校科技统计年报主要范围
建筑建造学院、建筑智能学院、建筑装饰学院、建筑管理学院、信电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公共基础学院(数学)、继续教育学院、各级各类实验室和科研平台、党办、院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实训部、质量管理办公室、学报编辑部、信息与网络中心、图书馆等单位。
(二)2020年度校社会科学研究统计年报主要范围
艺术设计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外语、中文、体育)、国际交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思想文化研究所、政策研究室(高教研究所)等单位。
(三)统计要求
1.各二级单位统计负责人下载相关统计报表(附件1)和统计工作文件,按要求进行填报。党办、院办、宣传部、组织部、人事处、团委、教务处、财务处、科技处、校企合作处、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实训部、质量管理办公室、大学科技园、学报编辑部、图书馆等部门仅统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科级以上人员。由人事处提供退休人员名单、新进人员名单、职称变化人员名单,以便核对校验。由财务处提供st2的相关数据。
2.各单位(部门)根据附件中统计系统的使用手册,通知本单位教职工进入学校科研统计系统(科技处主页下科技统计端口进入或学校主页服务大厅下科研管理端口进入),可使用账号密码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mjsjz@身份证后8位)或微信扫码登录。进入系统后必须先完善个人信息,只有个人信息完善系统才能统计审核。
3.基础数据填报说明见附件2《江苏建筑学院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4.各有关单位(部门)相关负责人应保证本部门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无法确认请联系科技处。
(四)提交材料
1.个人系统填报时必须按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2.各二级学院或部门将审核通过的科研数据汇总表与要求的纸质成果一起报送科技处,汇总表电子稿发送到科技处邮箱。
3.各市级以上研究中心、平台、实验室等汇总填好附件1中st3后只需发送电子稿到科技处邮箱。
4.学报编辑部汇总填写好附件1中st10工作簿后只需发送电子稿到科技处邮箱。
二、关于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
(一)统计年限与统计内容
1.统计年限: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2.统计内容:教职工以我校名义取得的各种科研成果、从事科技服务情况等。
(二)统计要求
1.经科技处组织申报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教学、教研、教改等非科技处组织申报的课题不在此统计范围内;
2.公开发表的论文(必须有ISSN、CN号),文章的填报格式参照科研统计系统中的模板且信息要全面;
3.获奖论文;
4.出版的专(编、译)著及教材;
5.本年度获得授权的专利。学生的专利由指导老师填报,并注明老师排序,且在备注中注明学生字样。专利信息的统计包括参与人员、排名以及报销费用情况等。
6.各单位(部门)举办的各类学术报告;
7.经科技处组织申报荣获的各级各类科技奖励;
8.横向科研(需上传签章齐全的PDF版合同);
9.对外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
以上信息均需要进科研管理系统填报,详见附件2使用说明。
(三)统计注意事项
1.所统计的每篇论文需系统上传附件:
(1)封面:包括首封,底封以及能全面反映该刊物主要信息的插页等,比如刊号、收录情况等;
(2)目录:涵盖本刊物该期内容的中英文目录,特别是有自己姓名的目录页等;
(3)正文:能体现作者排名和我校署名的,以及文章所在期刊页码数和期刊数等信息的内容。
2.科研项目需上传结题证书或立项文件。
3.经科技处组织申报的各类科研获奖需上传获奖证书附件。
3.每部著作需上传封面、前言、版权信息页及目录的附件。
4.专利(软著)需上传PDF版证书扫描件(电子版证书的专利上传电子证书原件)。
三、材料报送
(一)教育部科技统计
仅需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统一上交附件1中所涉及的报表电子版即可。
(二)科研成果统计
1.教职工在统计系统按要求填报完成果信息后,仅将论文复印件(核心以上收录的还需原件)、著作(教材仅需系统填报信息无需报送任何纸质材料)原件和专利(软著)原件报送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其中软著需在证书背面注明第一发明人姓名工号。
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根据纸质材料和系统上传的电子附件在科研管理系统审核后,导出各项统计汇总表,打印签章后与本单位(部门)纸质材料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汇总表发送科技处邮箱。
3.核心以上收录期刊原件,科技处现场校核完后各单位(部门)即刻统一带回,其他材料科技处留存。
(三)其他事项
1.各单位(部门)统计系统管理员账号联系科技处查询,未设置二级部门管理员账号的无需本单位(部门)系统审核,仅需负责人统一报送纸质材料。
2.系统填报截止时间:2021年1月8日17:00,时间到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受填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1年1月11日17:00。
3.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
科技统计联系人:解恒参 赵晓倩 安茂燕
社科统计联系人:刘 辉 黄 勇
系统技术联系人:张勇昌
联 系 电 话:0516-83996028 0516-83889391
科技处邮箱:jsjzikjc@163.com
附件:
1.2020年教育部统计报表
2.江苏建筑学院科技信息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3.国民经济关系代码
4.学科分类代码
5.科技统计工作参考文件
科技处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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