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0-06-18
浏览次数:2209

各单位、各部门:

2020年度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我校有关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条件

(一)奖励范围

华夏奖奖励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行业的下列科技成果:

1.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智能化管理、计算机软件等科技成果;

2.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国外先进技术和工艺;

3.为行业服务的标准、规范、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技基础性研究成果;

4.为支撑决策科学化与管理现代化服务的软科学研究成果;

5.有组织有措施进行大规模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6.采用技术创新成果完成的重大工程项目。

(二)奖励条件

推荐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1.在技术(或方法)上有重要创新,技术难度较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并经过较大规模的推广应用,取得明显效益。

3.成果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行业或技术领域的技术含量,推动行业或技术领域科技进步作用明显。

二、推荐要求

(一)申请人填写由华夏奖励办制作的统一格式的推荐书和审查表,填写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

(二)推荐项目提供的证明材料(推荐书附件)应当完整、真实、可靠,并说明推荐项目的主要创新点、社会与经济效益分析、第三方评价意见、学术及专利技术等情况。

(三)推荐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应按贡献大小排序,名额应按照相应的奖励等级推荐。

(四)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

(五)推荐项目必须无知识产权争议。有争议的项目需于推荐前得到妥善解决。

三、受理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推荐项目不予受理:

(一)已获得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的;

(二)同时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奖励以及社会科技奖励的;

(三)不符合华夏奖奖励范围和条件的;

(四)项目未通过验收(评估)或验收(评估)不满一年(软件类六个月)的;以及标准规范颁布实施不满六个月的;有工程依托的项目,未提供工程验收报告的;

(五)推荐书及其附件材料不齐全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未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的;

(六)同一项目内容经上一年度华夏奖评审未授奖的。

四、推荐程序

推荐材料要求电子版推荐材料网络提交和书面推荐材料报送。请登录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系统平台http://stc.chinagb.net/shenbao或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stid.org.cn)华夏奖申报入口,按照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申报推荐材料。

五、材料要求

书面推荐材料包括《“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见附件1)正文(第一至第九部分)及附件(第十部分)一式3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2套)。正文、附件应合并装订,具体盖章要求参照填写说明。

网络提交电子版推荐材料内容与书面推荐材料必须一致。应按要求将推荐书正文逐项录入推荐系统(可先在下载的word版推荐书里填好后直接粘贴),附件各项内容均以pdf文件格式分别上传推荐系统;并将加盖各完成单位及推荐单位公章的正文电子件(即提交书面推荐材料正文部分扫描件)以合成的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同时将加盖各完成单位公章的附件目录页电子件以pdf文件格式上传推荐系统。规划类项目的规划图在网络提交时不录入系统,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即可。

六、推荐时间要求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系 人:刘   

联系电话:0516-83996028

 

网络技术咨询联系人:王俊田

电话:13522603383,或QQ:274700168

 

附件: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科技处   

2020年6月18日



附件1:“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doc

附件2:“华夏建设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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